我所又办理成功一起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熊某聚众斗殴案成功取保候审)
来源:宽敏律师时间:2019-09-29
案件委托说明:
因一起未成年聚众斗殴案,因而将其中一名聚众斗殴嫌疑人熊某家属委托我所陈庆跃,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案情说明:
本案系一起涉及多人的聚众斗殴案件,斗殴双方因为同学间的矛盾产生争议并就此发生打架事件,导致魏某、李某、刘某、蒋某1、蒋某2等5名同学不同程度上受伤,其后,参与本次斗殴的双方13名同学均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龙泉驿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本次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中有持刀、持械的,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
处理结果:
根据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导致被害人重伤得故意伤害案件一般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会被采取拘留或逮捕的强制措施。在接受委托后陈律师多方走访,并在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熊某,并与公安、检察机关积极沟通,最终公安、检察机关采纳了陈律师的意见为犯罪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成龙公(刑)取保字(2019)XXXX号
犯罪嫌疑人熊某,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住XX省XX市XX区,单位及职业XXXX,联系方式XXXXXXX。
我局正在侦查郭某、李某等人聚众斗殴案,因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XXXX年X月X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段某的监督。
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
XXXX年X月X日